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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争管底线 合作管上限
| 来源:中国新通信 | 发布者:cnt | 发布时间:2006-3-2 15:05:03 |


申江婴:
  现任人民邮电报社(集团)总编助理、《中国网友报》总编,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,中国互联网协会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秘书长,全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理事,中国信息港论坛秘书长。发表过大量在通信领域有重大影响的文章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


  通信市场逐步开放后,政府监管的尺度究竟如何把握?说实话,这是一个很不好拿捏的实际问题。政企合一的时候,政府既是运动员,又是裁判员,怎么管都是对的,怎么管都没有人提意见,因为是自己管自己嘛。社会上有点闲言碎语,那也只算舆论监督罢了。

  政企分开后,情况就不同了。政府只是裁判员,企业才是运动员,怎么管就大有学问。监管的尺度往上一点或往下一点,市场的竞争程度就会立即有所表现,企业的利润也有可能重新分配,股市的波动由此开始,用户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。所以说,监管尺度是个大问题。按理说,应该是先有个法律规定一下政府应该管什么,不应该管什么。偏偏我们国家是先放开了市场再去制定法律。这就在客观上使得政府的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。当惯了家长的总喜欢多管一点,管细一点。按理说,多管一点、管细一点不是什么坏事。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利益是紧密挂钩的,政府管得过细过多,就相当于替企业在经营,这显然不妥。所以信息产业部王旭东部长提出:政府监管要“退后一步,站高一步”。这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监管指导方针,它在监管工作中有效地解决了政企不分的问题。但是,“退后一步、站高一步”并不等于放任自流,监管工作依然有个尺度问题。

  在一次业界朋友聚会中,一位运营企业领导提出:竞争要管底线,合作要管上限。笔者认为:这种提法很有道理,很符合中国通信市场的实际情况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企业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竞争和合作两大方面。竞争管什么?因为都是国有企业,竞争主体很有可能出现为了竞争不顾一切打价格战的情况,事实上也大范围地存在这种现象。所以政府在监管竞争行为时一定要看住底线,看住底线就是抑制了恶性价格战,就是维护了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利益,也维护了股东的利益。合作管什么?因为是有限竞争,很有可能出现寡头垄断和市场合谋。(但是很有意思的是,在中国这么一个有利于形成寡头垄断的国家,通信市场却是硝烟弥漫,价格大战。)所以政府在监管企业之间的合作时要看住上限,上限的标志就是不能出现寡头垄断损害消费者权益。底线和上限看住了,就从不同的角度维护了国家、企业、股东和消费者的权益。至于底线和上限之间,则是企业自由经营的天空,谁也不应该去干涉它,谁也不能够去干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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